洁净厂房的组成包括那几个部分:
洁净厂房一般包括洁净生产区、洁净辅助车间(包括人员净化用室、物料净化用室和部分生活用室等)、管理区(包括办公、值班、管理和休息室等)、设备区 (包括净化空调系统用房间、电气用房、高纯水和高纯气用房、冷热设备用房等)。四类房间中后三类用房都是为洁净生产区服务的设施。
洁净生产区,这是洁净厂房的主要部分,洁净生产区的空气洁净度等级应根据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的确定,这是洁净建筑设计的主要依据,为做好洁净生产区的建筑设计还应了解该产品生产的各种设计条件,如温度、湿度要求,气流流型要求,生产所需的原辅料性质和水、电、气的要求,对噪声、振动、静电等环境条件和要求等。
洁净辅助间,这是洁净厂房不可缺少的必备房间,这些房间的空气洁净度等级除了业主有特殊要求外,都应按《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01中的规定进行设计。洁净辅助间的布置合适与否,对洁净厂房的建造带来影响和投产后能否满足产品生产的需要以及能否可靠地防止生产过程的污染和交叉污染。
管理区,是洁净厂房内的产品生产过程的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用房和必要的操作人员的休息、福利用房,通常与业主共同协商确定。
设备区,即净化空调系统、公用动力系统等用房,这部分房间是洁净厂房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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